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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施甸县全面完成残疾人专项调查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4-11-19 10:12     作者: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与中国残联、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0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残工委发〔2014〕6号)和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成立保山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筹备领导小组的通知》(保残发〔2014〕34号)及省、市残联的统一安排部署,施甸县残联高度重视,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全县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加班加点于11月7日全面完成了核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县残联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把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作为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核心工作,要求全县残疾人工作者今年必须围绕专项调查工作抓好、抓实。

二、开展培训,全面调查。8月19日,施甸县残联召开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会。对全县13个乡镇分管残联工作的领导、残联理事长及县残联工作人员,进行了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业务培训, 部署了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基础信息核查工作。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一是组织各乡镇残联,对村(社区)专职委员情况进行核实确认;二是根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平台与中残联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比对相符的持证残疾人和非持证残疾儿童户籍地址进行核实确认。三是各村(社区)按照提供的核查名册,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向知情人了解情况等方式一一核实、登记持证残疾人和非持证残疾儿童的联系电话、现住址和在户情况或不在户走向,调查完成后报送辖区乡镇残联,由乡镇残联将核查结果录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平台。 四、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县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结合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平台开展督查工作,采用网络抽查、现场督查、到乡镇指导等方式进行了检查、指导和督查,查漏补缺。同时根据督查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导相关乡镇、村(社区)进行整改,有力推进了全县专项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至2014年11月7日,完成对全县11780人持证残疾人的基础信息核查,核查在户10319人,不在户1461人,不在户比例12.41%。其中外出务工192人、投靠亲友28人、长期住院8人、户籍迁移7人、因拆迁或婚姻搬离8人、走失4人、死亡1172人、上学31人、福利院/养老院/荣军院/孤儿院1人、其他10人。核查了非持证的0到15岁疑似残疾儿童4人。为2015年的专项调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