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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保山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准备工作全面落实

发布日期:2014-12-25 16:21     作者:     来源:      点击量:

截止12月24日,五县区相继召开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推进会,并完成乡(镇)、村(社区)调查员培训,至此,保山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准备工作全面落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管理工作,掌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起点上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服务需求,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制定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提供依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决定以2015年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点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未持证疑似残疾儿童重点了解其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接受教育、就业帮扶、托养照料、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服务状况和托底服务需求。

专项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包括核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和调查表、信息系统设计、组建专家队伍、开展人员培训、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第二阶段为调查阶段(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包括开展入户调查登记、数据录入、初步统计分析等工作;第三阶段为分析阶段(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包括进行综合统计分析等工作,提交成果报告。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和省政府残工委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市专项调查工作在市政府残工委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精心筹备、认真工作。市、县(区)相继成立了“保山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专项调查方案;8月12日召开了保山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市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并对专项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业务知识及上机操作进行专门培训。8月30日,全市完成了72个乡(镇、办事处)和912名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核查工作。 11月15日前,完成了全市69036名持证残疾人和146名非持证残疾儿童核查任务,核查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11月24日至28日,云南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及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培训会议在腾冲举行,全省西部9个州市69个县(区、市)268名专项调查业务骨干和师资人员参加了培训。至此,专项调查工作的重心从国家和省层面下移到州市、县和乡镇、村(社区)。

为顺利推进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确保专项调查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保山市于12月5日召开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副市长、市残工委主任、市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宗华作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在全国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的重大基础工程和加快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客观需要,是各级残联组织有效履职尽责、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托住底、补短板、保基本、广覆盖”的重要支撑,更是各级残联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看家主事。在下一阶段市、县(区)残疾人专项调查办公室要重点抓好基层调查员培训;专项调查入户登记;调查数据录入和质量控制;专项调查宣传和落实经费保障五方面工作,确保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保山开展入户调查示教试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