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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圆满完成2012年“阳光安居工程”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11日 15:27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施甸县2012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在县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 ,在县民居办、县残联及项目乡镇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于2013年5月全部竣工。

(图为酒房乡杨其芳改造前后对比图)

为保证2012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施甸县残联按照上级残联的有关要求 ,结合本县实际,及时把项目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并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贫困残疾人户进行逐户调查核实 ,最终筛选确定危房改造对象55户,补助资金18.7万元。其中:拆除重建46户、新建6户,加固改造3户。残联在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中补助的基础上,中残联补助2400元/户,市、县残联各补助500元/户,合计3400元/户。通过张榜公示的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民居办、县残联、乡镇残联、村委会领导经常深入项目点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督促工程进度,严把质量关,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使广大贫困残疾人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也使贫困残疾人看到了共奔小康的希望,增强了战胜贫困的信心和决心。县残联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居办及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想残疾人所想,急残疾人所急,尽职尽责,开拓进取,顺利地完成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到了组织、群众、残疾人三满意。

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的实施,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有效地改善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生产、生活面貌,有力地支持和促进县委、政府提出的和谐施甸建设。目前,补助资金18.7万元全部兑现,这5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都已搬进宽敞明亮的砖木或砖混结构新居。

(图为万兴乡马兴平改造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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