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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大对施甸县贯彻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9日 11:10  浏览:  字体:   作者:杨会林  来源:施甸县残联  打印正文

   5月16日至17日,市、县人大联合检查组,对施甸县贯彻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执法检查。
   市人大民侨外工委主任李忆陵、调研员刘家福,市残联副理事长杨学华、教育就业科科长濮永生,在施甸县委常委副县长段会英、县人大副主任李洪光、县残联理事长段绍丽、副理事长杨旭升的陪同下,首先来到我县太平镇莽林田园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听取了工作汇报,然后又深入到由旺镇光彩肉牛养殖场、施甸县成达驾驶学校,详细了解了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学习、生产生活、就业等情况。副县长段会英就我县贯彻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情况向检查组作了汇报,指出在过去的“十二五”期间,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强声势的广泛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在贯彻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工作中,我县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着手,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各项扶残、助残政策落到实处,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各残工委成员单位也分别就贯彻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情况向检查组作了汇报。
  检查组认为,我县在贯彻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同时对就如何做好新时期的残疾人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加大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要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力度,解决好有钱办事问题;三是切实加强残疾人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把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引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五是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中对残疾人的扶持力度,选择好残疾人发展产业的典型,树立榜样,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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