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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28日 11:06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昌宁县共有残疾人2.2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46%。其中,视力残疾4200人、听力残疾4900人、言语残疾500人、肢体残疾5600人、智力残疾800人、精神残疾1600人、多重残疾4500人。16—59岁有基本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936人,占全县残疾人总数的16.6%,其中,城镇残疾人311人,占5.2%,农村残疾人5625人,占94.8%。“十一五”期间,扶持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104人,其中,从事养殖26人、种植6人、五金家电修理15人、加工18人、按摩理发17人、照相5人、刺绣8人、缝纫6人、补鞋3人。安排城镇残疾人就业100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从事环卫清洁等7人,个体私营企业93人,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3%,5000多名残疾人通过参加烤烟、核桃、茶叶、家庭养殖、加工等生产劳动增加了收入,同时,县残联还通过送培、委培、乡镇村分散培训等形势,五年来共举办各类残疾人培训班130期,6000人次得到职业教育与培训,培训后创业人员逐年增加,就业率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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