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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残联五项措施推进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30日 08:55  浏览:  字体:   作者:花艳芳  来源:  打印正文

   2015年,保山各级残联广泛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不仅帮助精神残疾患者改善了身体状况,回归了家庭和社会,更对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加强领导,建立精神病防治康复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保山市精神残疾鉴定专家委员会”,建立了“保山市精神残疾亲友协会”。制定了《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信息保密制度和信息交流和反馈制度等有效的工作机制,使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落实政策,建立精神残疾康复救助长效机制。一是落实普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其个人应缴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一户多残的三级、四级贫困残疾人其个人应缴部分给予适当补助”的规定,2015年,全市残联共为精神残疾人缴纳相关费用10.332万元。二是制度特惠政策。积极配合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精神病防治康复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为精神残疾患者康复提供保障。市残联还积极协调市卫生和计生委、市民政局制度出台《关于加强精神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的通知》,为申请办理精神残疾人证的患者免费进行残疾评定。
  摸清底数,建立精神残疾人信息网络。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保山市有残疾人15.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46%,其中精神残疾人1.16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7.39%。截止2015年12月4日,全市共为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3816名精神残疾人办理了残疾人证,其中一级精神残疾人436人,二级精神残疾人2725人。通过办证,摸清了精神残疾人底数,建立了精神残疾人信息网络,为精神残疾提供康复救助和精准服务打下了基础。
  实施项目,为精神患者提供有效康复服务。 2015年,我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项目和CBM云南/国际社区康复项目,为210名病情稳定的贫困精神残疾患者提供免费服药,为47名重度贫困精神残疾患者提供了免费住院治疗。在全市普遍开展规范化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采取以社区为本,家庭为基础,医疗机构为指导的方式,以加强残疾人功能恢复、适应社会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为目标,针对社区内不同需求的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教育、谋生、社会、赋能五个方面的社区康复服务。
  广泛宣传,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全国助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期间,组织医疗专家、残疾人工作者、志愿者开展专家咨询、讲座、走访慰问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关心、关注精神残疾这一特殊困难群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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