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8日,“爱.光明广东狮子会云南省视觉第一联合行动”由会长代队一行10余人,到龙山镇的4户贫困户访贫问苦。共捐助4800元,其中,到河头村贫困户李富祥家捐钱捐物折合人民币1500元,使她家深深的感受了社会的温暖.
--“慈善义举并非社会成员应尽的法律义务,而是一种高尚道德
的行为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