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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残联四措积极落实“三重一大”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7日 16:51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县残联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三重一大”,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要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上级组织规定应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均提交残联党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会迅速向党小组报告。县残联党小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议题由党小组书记审定。对“三重一大”问题决策时,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决策方案。二是提出的方案,经党小组书记同意后在相关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决策前的个别酝酿,为会议决定达成共识。三是有的事项必须事先进行考察、论证或作出评估、结论,以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和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四是召开党小组会议进行充分讨论,要求与会者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明确每个成员在决策过程中的职责,在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最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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