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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残联监察残疾人阳光家园项目加强基层组织党风廉政监督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7日 09:07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龙陵县残联领导深入龙山镇、碧寨乡对基层残联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监察,重点对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及阳光家园项目就行了检查。

基层组织是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是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执政基础,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影响广泛。对乡镇残联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监察是残联体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实现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阳光家园计划”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财政部实施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从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共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家照料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后可获得资助。为确保达到预期效果,“阳光家园计划”对资助范围和标准、申请资助的条件和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此次,县残联相关负责人深入到实施了“阳光家园计划”及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户家中,对其是否符合资助的条件及程序,项目资助经费落实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察。经监察后,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理事长杨世海强调,乡镇残联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局,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目标,以维护残疾人利益为重点,加强对残疾人联络员(专职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残疾人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推动乡镇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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