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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保山市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08:00  浏览:  字体:   作者:保山市残联  来源:宣文科  打印正文

我单位拟通过询价方式,选择一家招标代理单位,完成保山市残疾人自强健身业务用房建设公开招标相关工作,欢迎符合资格的招标代理单位参加本项目询价竞标。现将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残疾人自强健身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工程概况:

新建一层钢桁架结构残疾人自强健身业务用房一幢,配套建设门卫室、停车场、绿化等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匡算总投资180万元,

二、采购服务内容和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按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为采购方通过规范、合法的程序确定工程总承包单位、确定工程监理单位、确定工程审计单位等。

(二)招标代理费计算:按招标代理费基准价计价(服务类标准)。

(三)报价要求:按基准价下浮系数报价。

(四)成交标准: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人有权否决低于成本的竞标报价)。

(五)相关要求:中标人需根据采购方的工作安排,完成项目招标代理一切相关工作。代理机构自行分摊各单项代理服务工作的费用,除代理服务费以外,代理机构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评审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点

三、竞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竞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竞标单位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4.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相关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并且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四、报价文件组成:

为方便审查,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及装订顺序要求如下:

1.报价函;

2.招标代理资格证明材料;

3.招标方案;

4.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明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网站中企业所有股东、主要管理人员名录的查询结果;

8.报名企业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各1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所有资料在提交时(含现场及邮寄方式)均需密封递交(密封口需加盖公章)。

五、报价材料提交时间

投标时间截止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隆阳区兰城路北段传媒大厦西侧100米

联系人:张克华

联系电话:0875-3136199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9月20日              

主办: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北段永昌传媒中心西侧

运行管理: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电话:0875-3136199  滇ICP备2023004187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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