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2021 年年审情况公示
制表单位: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制表时间:2022 年 4 月 5 日
地区 | 本地区参加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单位数(户) | 本地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人) |
机关 | 团体 | 企业 | 事业 | 民办非企 业单位 | 机关 | 团体 | 企业 | 事业 | 民办非企 业单位 |
保山市 | 16 | 2 | 22 | 24 | 0 | 24.51 | 2 | 83.5 | 51.5 | 0 |
说明:
1、本公式按照县区(市、开发区)、州市本级、州市汇总,全省汇总分别公示。州市公示数据为全州各县区(市、开发区)和州市本 级数据,省公示数据为全省汇总数据。
2、用人单位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3、“本地区参加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用人单位数 ”和“本地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数 ”是根据“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 系统 ”中参加 2021 年度年审残疾人职工平均人数。
4、本地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依据《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 18 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 1.5% ”之规定,按照 1.5%比例到小数点后二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