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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五项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5日 09:01  浏览:  字体:   作者:张建留  来源:办公室  打印正文

近期,保山市残联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以“五项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自觉接受纪工委监督。加强与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纪工委监督;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都上党组会研究,会前向纪工委报告,发函邀请纪工委全程监督;单位包括党员干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及时向纪工委报告;纪工委的要求坚决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纪工委。

二是加强工作纪律监督。严格考勤制度,主要领导带头认真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严格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严禁吹牛、串岗、玩手机、淘宝购物、上网玩游戏,严禁外出办私事,一经发现,严肃进行处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认真执行请假和销假制度。

三是加强项目监督。成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由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监督。加强项目实施程序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应进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走招投标程序或者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项目拨款程序的监督,坚持项目拨款上党组会研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坚持项目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财务手续完善才拨款;加强项目资金运行监督,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确保项目不出问题。

四是加强制度执行监督。结合残联当前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要求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示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强财务监督。加强对财务工作纪律的监督。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做到市残联财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证财务资金安全,保障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加强对财务报销程序的监督。根据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要求,重点监督报销程序是否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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